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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

信息来源于:康县在线 发布时间:2007/11/23
项目名称 :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

项目类型 :前审后批

审批内容:

1.申请人资格条件
2.申请人具备的种子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
 

法律依据: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
2.《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》(2005年农业部令第49号公布)
3.《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》(2005年农业部公告第530号公布)
4.《种子检验员考核工作安排公告》(2006年农业部公告第615号公布)
 

办事条件:

需递交以下材料:
1.《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》
2.学历证明(复印件)
3.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
4.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(2张)
 

办理程序:

1.材料受理。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相关的申请材料,并进行初审。
2.资格考核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规定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。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,考核时间和地点在中国农业信息网(www.agri.gov.cn)和中国种业信息网(www.seed.gov.cn 或www.seedchina.com.cn)上公布。
3.办理批件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考核成绩提出审批方案,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。



承诺时限:每年考核一次,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。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。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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