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的权利、义务都要哪些?
信息来源于:康县在线 发布时间:2007/10/22
办理机构:陕西省民政厅 (简介)
正文:
一、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;
二、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;
三、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,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;
四、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;
五、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;
六、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;
七、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。
正文:
一、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;
二、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;
三、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,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;
四、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;
五、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;
六、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;
七、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。